個人申請

申請資訊
學生基本資料
實驗教育規劃
申請人基本資料
聲明與送出

備註:
1. 本市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案一律採線上申請及審查。
2. 如監護權為父母雙方,請填寫雙方姓名,並皆簽章。
3. 如學生已滿18歲成年者,由本人擔任申請人,提出申請。
4. 申請實驗教育學程期程,請填寫申請學年度實驗教育對象就讀之年級別。例:113學年度實驗教育對象為高中1年級,欲申請 114學年度實驗教育,實施年級即為高中2年級,以此類推。
5.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欲與學校合作者,請填寫合作學校,並與合作學校另擬定合作計畫書,由學校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。